(2020年1月7日淮安市洪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淮安市洪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区人民法院院长王亚林所作的《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