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区长黄涛主持召开区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听取2025年度洪泽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我区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对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领会《组织法》精神实质,结合洪泽发展现状,依法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要聚焦重点任务。深入分析当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盘活闲置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新型业态;严格执行收益分配的相关规定,切实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成员合法权益。要凝聚工作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研究推动法律高效落地的操作规范,加强业务指导和有效监管;组织、人社等部门要完善人才引育体系,抓好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财政部门要构建多元化投入体系,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各镇街要有计划地对镇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督促村(社区)全面摸清集体组织成员、集体资产底数,充分盘活利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
会议原则同意《2025年度洪泽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要将《洪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纳入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充分体现区委区政府的发展理念,将宏观发展目标与各项具体指标有机结合起来,力求谋划精准、措施务实。区发改委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切实提高法治化决策水平。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
又讯 当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黄涛主持召开区政府党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招待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