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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齐抓共管预防未成年人零犯罪
时间:2022-05-17 14:48  作者:姚瑶 字号:[ ] 来源:公安分局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强化责任意识。分局民警通过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使未成年人掌握与其年龄和认识水平相适应的法律知识,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纠正不良行为,抵制各种消极思想的侵蚀,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做到不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居住,不让未成年人吸烟、酗酒,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成年人组织或参加实施不良行为团伙的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法律培训。联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有计划地开展教职员工法律知识培训,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使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把学校办成重要的法律培训基地。分局指导社区组织、青少年活动中心、职业培训机构都要结合实际情况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习培训计划,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特别是做好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培训对象的法制培训工作。民警通过走访加强业主及从业人员贯彻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舞厅以及其他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三、注重宣传预防。分局民警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宣传预防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教育,完善青少年管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机制和工作制度,建立较为完备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网络和阵地网络。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青少年工作队伍,形成学区统一领导,各校分工责任、社会广泛参与和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和违法犯罪责任追究制,逐级分解目标任务,把小学阶段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控制为零。

四、实施防控并举。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齐抓共管,对内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对外改善青少年成长环境,内外结合,标本兼治,增强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坚持推行社会、学校、社会共同承担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责任。民警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各种娱乐场所,努力消除“精神污染源”,严厉危害打击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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