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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延长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政策至2024年底
时间:2023-05-24 10:53  作者:蒋忠 韦军 字号:[ ] 来源:人社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自今年5月1日起,洪泽区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即单位缴费比例继续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保持0.5%,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同时,洪泽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上下调20%,降费政策延长至2024年底。

洪泽区人社局表示,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内的各类参保单位将普遍受益。截至4月底,已为企业减免失业保险降费4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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