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齐基层治理特别是法治建设的短板弱项,提升全区基层治理和法治建设整体水平,今年以来,洪泽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关于开展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明确四个主体、四张清单,动员全区上下以“走在前 做示范”的担当自觉,按照“路线图”“时间表”,切实抓好法治薄弱村(社区)的排查整治,推动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实现新提升。
明确法治薄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整治任务清单。清单从整治目标、整治内容、具体整治要求、责任部门、完成时间等方面对法治薄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整治任务进行了细化,要求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法治建设责任。在明确“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推动完善村规民约”7个方面整治目标“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增设“特色工作”,要求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打造1个以上的特色品牌或亮点工作。
明确法治薄弱村(社区)所在镇(街道)党组织负责人整治任务清单。从“任务内容”“完成时间”等方面细化了任务清单,要求各镇(街道)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拟定职责清单,同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法治薄弱村整治工作专班,做到人员明确、职责明确。清单突出走访调研“系统化”思维,要求各镇“街道”两条腿走路,一是每季度到法治薄弱村实地走访调研1次,听取整治工作进展,现场会办相关问题,在政策、资金、人员调配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每季度开展1次对本镇(街道)所辖村(社区)法治建设工作的面上调研推进,并指导各村(社区)因村制宜、分类施策,逐步提升本镇(街道)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比例。要求切实做到将梳理研判贯穿始终,对照排查整治要求,边推进边调研,在达到“脱帽”及格线基础上,争取达到“创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优秀线,推动“薄弱村”逆袭为“示范村”。
明确法治薄弱村(社区)驻村干警整治任务清单。清单要求各驻村干警不能当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员”“快递员”,不能只“指手画脚”,要脚踏实地“走在前”“做在前”,认真研读法治薄弱村整治相关文件和职责清单,参与各级集中培训活动,积极主动向所属单位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为挂钩村(社区)争取支持。明确每周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天并做到工作留痕,全面真实记录协调、指导、推动整治工作情况。同时要求结合个人驻村实践,认真提炼总结,形成法治薄弱村整治工作经验品牌,发挥个人专业特长,结合挂钩村(社区)实际,帮助挂钩村(社区)建立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打造1个特色品牌或亮点工作,力争尽早销号脱帽,并为挂钩村(社区)后续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夯实基础,形成常抓常管的长效机制。
明确法治薄弱村(社区)专班成员单位整治任务清单。清单要求各专班成员单位要切实强化“一盘棋”思想,服从大局部署,突出精细安排,推动排查整治有力有序开展。在明确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区委政法委统一部署,指定分管领导参与工作专班”“按照职责分工,配合镇(街道)、村(社区)做好相关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法治薄弱村整治工作专报1次”等基础上,压实了政法各单位挂钩领导责任,从“驻村(社区)干警选派”“政策、资金扶持”“季度研判”等方面细化了职责,同时要求将法治薄弱村整治工作成效纳入政法委对专班成员单位法治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督导,并协调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同时对单位选派的驻村(社区)干警工作情况进行全程督导,确保其履职到位,并将干警履职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