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泽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僵持已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干警采取“自行变卖、现场履行”的灵活举措,既快速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将被执行人的财产损失降至最低,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 设备处置陷僵局
某公司与乔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虽经法院调解,但乔某仍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对乔某的银行存款、房产等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发现其名下暂无足额存款可供执行。此时,某公司提出乔某承租的商铺内有一套闲置冷库设备,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冷库予以查封。但经研判发现,若按常规流程对这套冷库设备进行评估拍卖存在两大难题:一是拍卖周期长,设备长期占用商铺将导致租金损失持续扩大;二是变现难度大,冷库属特种设备,司法评估价值往往较低,且流拍风险较高,难以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
创新执行 监督变卖破困局
如何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利益的同时,寻求一条高效、经济的“变现”之路呢?面对这一难题,执行干警没有简单一拍了之,而是在综合考量设备市场行情、变现周期及被执行人履行意愿后,决定采取一种更贴合本案实际的变价方案——在法院全程监督下,引导被执行人限期自行寻找买家,拆除冷库设备变卖,所得价款直接缴纳执行款。
为确保方案落地,执行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驻守现场组织双方协商。在法院的见证和监督下,被执行人乔某迅速联系买家进场拆除设备,并当场全额缴清执行款。整个执行过程公开透明、高效有序,从启动变卖到案款到账仅用时一周。
案结事了 权益兑现获共赢
“真没想到法院执行干警周末还为我们的事奔波,更没想到欠款这么快就全部到位,这下商铺终于能重新出租了!”拿到执行款的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被执行人乔某也卸下了心头重担:“法院没有简单地一拍了之,给了我自行变卖的机会,设备卖上了更好的价钱,我也减少了损失。”
至此,这起一度陷入僵局的纠纷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通过“自行变卖、现场履行”的创新机制,得以高效、圆满执结。
法官说法 刚柔并济求最优
本案是洪泽法院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推进执行工作的生动缩影。面对被执行人名下无足额存款但存有特定设备的情形,执行干警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坚持因案施策,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的执行方案。
本案中采取的“法院监督下的自行变卖”的做法,避免了涉案房屋长期闲置产生的租金损耗,又最大程度提升了特殊设备的变现价值。洪泽法院以灵活务实的“柔性执行”,在法理与情理的平衡中,找到了保障各方利益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