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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初显成效
时间:2019-04-17  作者:潘立军  浏览次数:

自开展审批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评价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一季度,全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累计10个,其中,政府投资公共建筑3个,工业项目4个(含补办项目2个),房地产项目3个。符合“50”要求的房地产项目3个、工业项目2个 ,审批时限(含环评)最长28个工作日、最短16个工作日,平均审批时限22.6个工作日。

目前,新建项目施工许可基本达到“50”审批要求,为建设单位早日开工赢得时间,节约时间成本。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取得的成效,得益于以下举措。

一是充分发挥代办作用。区行政审批局(区代办中心)在项目取得项目备案后,主动对接,对代办的项目及时组织项目预审,指导或协助建设单位准备材料、进行网上申报等;全省首家江苏政务服务网“嵌入式”帮办代办服务平台投入运行,实现了“帮办代办服务、联合服务、网上服务”三者相统一。客商群众只需通过手机客户端提出申请即可,区代办中心进行网上预审、受理、分配、代办,办结后网上提交,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客商群众。二是进一步优化整合。区住建部门优化审批事项,报审材料和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基本上达到0.5个工作日完成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的施工许可核发,基本实现0.5个工作日完成。三是通力协作。涉及审批的各个相关单位能齐心合力、共享信息,竭力优化审批程序,减少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为我区全面落实“50个工作日完成施工许可”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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