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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六届中国洪泽湖大闸蟹节开幕式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禁飞的通告
时间:2021-09-27 15:05  作者: 字号:[ ] 来源:洪泽区人民政府

为确保2021“苏韵乡情”江苏乡村休闲旅游农业(淮安)专场推介会暨第十六届中国洪泽湖大闸蟹节开幕式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开幕式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起降、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飞行器,是指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0时至2021年9月29日24时,临时空中限制区为本区洪泽湖古堰景区渔人湾及周边合围区域,在该区域内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起降、飞行(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期间,确需应急作业飞行的,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三、禁飞期间,请各单位、个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予以直接击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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