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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公布
时间:2022-04-12 09:44  作者: 字号:[ ]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我区“三调”工作历时3年,如期形成我区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淮安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洪泽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8762.83公顷(581442.45亩)。其中,水田38015.96公顷(570239.40亩),占98.07%;水浇地711.84公顷(10677.60亩),占1.84%;旱地35.03公顷(525.45亩),占0.09%。

(二)园地287.07公顷(4306.05亩)。其中,果园136.31公顷(2044.65亩),占47.48%;茶园0.05公顷(0.75亩),占0.02%;其他园地150.71公顷(2260.65亩),占52.50%。

(三)林地2074.15公顷(31112.25亩)。其中,乔木林地974.66公顷(14619.90亩),占46.99%;竹林地11.43公顷(171.45亩),占0.55%;灌木林地10.48公顷(157.20亩),占0.51%;其他林地1077.58公顷(16163.70亩),占51.95%。

(四)草地185.30公顷(2779.50亩)。其中,其他草地185.30公顷(2779.50亩),占100.00%。

(五)湿地815.66公顷(12234.9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内陆滩涂815.66公顷(12234.90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646.79公顷(159701.85亩)。其中,城市2869.23公顷(43038.45亩),占26.95%;建制镇1180.91公顷(17713.65亩),占11.09%;村庄6310.64公顷(94659.60亩),占59.27%;采矿用地42.37公顷(635.55亩),占0.4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43.64公顷(3654.60亩),占2.29%。

(七)交通运输用地2312.03公顷(34680.45亩)。其中,公路用地1310.4公顷(19656.00亩),占56.68%;农村道路980.83公顷(14712.45亩),占42.42%;港口码头用地20.07公顷(301.05亩),占0.87%;管道运输用地0.73公顷(10.95亩),占0.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2118.77公顷(1081781.55亩)。其中,河流水面3937.15公顷(59057.25亩),占5.46%;湖泊水面48505.74公顷(727586.10亩),占67.26%;坑塘水面11356.63公顷(170349.45亩),占15.75%;沟渠6376.58公顷(95648.70亩),占8.84%;水工建筑用地1942.67公顷(29140.05亩),占2.6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现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持续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淮安市洪泽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泽分局

                         洪泽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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