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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网络文明代言 强国复兴有我”优秀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6-22 09:05  作者: 字号:[ ] 来源:洪泽区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古堰景区,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直属机构:

为持续推进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倡导网络文明新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弘扬优秀网络文化,通过开展“我为网络文明代言 强国复兴有我”优秀短视频征集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网络文明意识,激励全区广大干群勇担使命、创新实干,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为网络文明代言 强国复兴有我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 区委网信办 区文明办

承办单位: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教体局 区互联网舆情中心 区网络文化协会 洪泽论坛

支持单位: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

活动从2022年6月21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2年6月21日—9月1日为作品征集阶段。

第二阶段:2022年9月1日—9月5日为复评和定评阶段。

第三阶段:2022年9月6日—9月10日为颁奖和宣传展播阶段。

四、内容形式

(一)以“我为网络文明代言 强国复兴有我”为主题,围绕我区在网络文明建设,全方位、多角度呈现洪泽人民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弘扬文明,传递正能量。

(二)短视频主题鲜明,逻辑清晰,情节完整,感染力强,能引起共鸣。短视频时长30-90秒,视频格式为MP4、AVI、MOV、MPEG等常见视频格式。鼓励无人机航拍、一镜到底、无缝转场等拍摄技术和手段,可附旁白,可插入背景音乐。画面不带任何角标、水印或LOGO。

(三)同时开展违反交通文明、文明20条等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拍摄的照片或视频可报送邮箱,我们将反映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五、奖项设置

评审组将对“我为网络文明代言 强国复兴有我”短视频作品开展评比,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及优秀组织奖及优秀指导老师10名。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奖金3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奖金1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纪念品及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获奖证书;

优秀指导老师:纪念品及获奖证书。

获奖视频作品将通过官方微信、抖音、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六、作品权属

(一)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保证其所参赛作品属于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等民事权利,如因参赛作品发生任何侵权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一切后果,并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

(二)参赛者对其作品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其著作权。主办方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发表、放映、宣传及展示的权利,并享有优先使用权。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作者、知识产权拥有者、大赛主办方的同意,不得抄袭、公开展示、出版和宣传本次大赛作品。

(三)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七、参与方式

在9月1日之前将《“我为网络文明代言 强国复兴有我”短视频大赛活动报名表》及视频作品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我为网络文明代言’短视频/‘随手拍’活动+作者+联系方式”字样。

联系人:戴锡明、陈剑

联系电话:0517-87806228、87286228

邮箱:hahzwxb@163.com

 

 

区委宣传部 区委网信办 区文明办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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