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湖和水利工程效益,洪泽区人民政府依据淮安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洪金干渠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完成了境内洪金南干渠、洪金北干渠、中北干渠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按规定通过了区级验收,工作成果符合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
根据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管〔2018〕12号)精神要求,现将有关成果向社会公示。
一、划界范围
洪泽区境内洪金南干渠、洪金北干渠、中北干渠。
二、划界标准
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信息采集技术要求(试行)》《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明确了管理范围为有堤段背水坡堤脚外3米,无堤段河口外10米。
三、完成工作量
完成控制点埋设测量35个、实体界桩制作安装200根、告示牌10个,管理线划定98.5km。
四、法律责任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