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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码头污水接收设施重建设、轻使用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3-08 14:14  作者: 字号:[ ] 来源:大数据中心

《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1个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设施“重建设轻使用”,现场检查大洋盐化、丰达工贸等7个码头污水接收设施,4个长期闲置,沦为“晒太阳”工程。

二、责任单位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淮安市交通局、淮安市住建局、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保持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有效运行,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转运、处置环节流畅运转,坚持长效管理机制。

五、整改时限

2022年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针对4家公司船舶污水收集设施长期未使用问题,立即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使用专项检查,属地执法部门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督促靠港作业船舶主动向码头送交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污染物,港口码头完善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并安排专人负责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二)对相关码头污染物接收情况实施“船舶港口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联单监管和现场核查的“线上+线下”双重监管模式,规范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转运、处置环节流畅运转。

七、整改完成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码头污水接收设施重建设、轻使用问题整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一)开展专项检查。区交通、生态环境部门对4家问题码头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全区范围内港口污染物接收设备和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设备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船户主动向码头单位送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确保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到位。

(二)强化规范整治。对所有进出港口的船舶实行进出港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港口调度管理,所有船舶出港前必须送交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并将每艘船舶送交全过程照片上传至“船e行”APP。

(三)落实长效管理。科学运行“线上+线下”监管模式,通过线上平台督促船员常态化使用“船e行”APP,区交通部门同步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加强部门联动,推动港口和船舶污染物送交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靠港船舶水污染物“应交尽交”和码头“应收尽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2日)。监督电话:0517-87227512;电子邮箱:hzjtjbgs@163.com。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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