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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5-15 09:33  作者: 字号:[ ] 来源:洪泽区人民政府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2023年度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十六届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区委同意,并予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须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要求和本决策目录安排,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起草决策草案。

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2023年度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优化教育资源 提升办学水平》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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