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洪政发 [2012]74 号)、《关于印发洪泽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实施细则的通知》(洪住建发[2014]41号)和《洪泽县共有产权住房工作实施方案》(洪政办发[2014]9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我区第二批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15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1户和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家庭 7 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 日。
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反馈至淮安市洪泽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17-87211695。
淮安市洪泽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