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为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集中开展江苏运政在线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1〕117号)、省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信息核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路函〔2021〕71号)和《淮安市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信息核查处理工作方案》精神,加强安全源头风险防控,夯实行业源头管理基础,现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未换证或超期未年审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请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补办年度审验手续。否则,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将超出证件有效期和年审有效期180天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示。
附件:洪泽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未换证或超期未年审经营业户信息表.xlsx
淮安市洪泽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