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33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区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
洪泽区人社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税务局、总工会、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2023年度第一批稳岗返还的企业联合审核。经审核,我区符合稳岗返还政策企业1082家,受惠职工24457人,补贴资金7443046元。现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洪泽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
联系电话:0517~80927792
附件:2023年度淮安市洪泽区企业稳岗返还第一批名单.xlsx
淮安市洪泽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