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2月11日起,区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对区委办(区委研究室、区委党史办、区档案馆)、区人大机关党组、区政府办党组、区政协机关党组、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开展常规巡察,对全区道路桥梁建设重点项目、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对十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质效评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5年12月11日—2026年2月6日。
二、巡察主要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将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开展监督检查。区委巡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全区道路桥梁建设重点项目开展专项巡察
1.举报电话:18451221081(同时接收举报短信、举报微信)

2.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区政府西办公区门口(东风路66号)
3.接听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45,14:00—17:30
4.电子举报信箱:hzqwxcz1@163.com
5.办公地点:区政府西办公区西侧前楼三楼会议室(东风路66号)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大机关党组、区政协机关党组、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开展常规巡察
1.举报电话:18451221082(同时接收举报短信、举报微信)

2.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区行政中心西辅楼三楼、区行政中心七楼(洪泽湖大道90号)
3.接听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45,14:00—17:30
4.电子举报信箱:hzqwxcz2@163.com
5.办公地点:区行政中心西辅楼三楼阳光办会议室(洪泽湖大道90号)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办(区委研究室、区委党史办、区档案馆)、区政府办党组开展常规巡察
1.举报电话:18451221083(同时接收举报短信、举报微信)

2.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区行政中心一楼(洪泽湖大道90号)
3.接听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45,14:00—17:30
4.电子举报信箱:hzqwxcz3@163.com
5.办公地点:区行政中心十楼1001会议室(洪泽湖大道90号)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全区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
1.举报电话:18451221084(同时接收举报短信、举报微信)

2.举报信箱设置地点:高良涧街道洪建社区南大门外东侧(福康路76-15号)
3.接听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45,14:00—17:30
4.电子举报信箱:hzqwxcz4@163.com
5.办公地点:高良涧街道洪建社区居委会20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