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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 —— 宣传月活动举报奖励篇
时间:2022-04-12 10:54  作者: 字号:[ ] 来源:医疗保障局

打击欺诈骗保,事关你我他!在我们身边一旦出现骗保行为,大家应该主动举报,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一、哪些行为涉及欺诈骗保?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的;

6.违反医保身份凭证实名制管理要求,为冒名就医或住院提供服务,骗取医保基金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盗刷医保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保身份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保身份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保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涉及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保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五)其他违法违规影响医保基金安全的行为

 

二、如何举报欺诈骗保行为?

(一)微信举报

广大市民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淮安市医保局”子菜单“医保互动”下的“打击骗保”栏目进行举报。

(二)电话举报

基金监督举报电话:0517-87209906

(三)写信举报

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洪泽区医保局。

 

三、举报奖励标准是多少?

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第一档,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按照查实金额的5%给予奖励。第二档,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5-15万元的,按照查实金额的4%给予奖励。第三档,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按照查实金额的3%给予奖励。

(二)各档次奖励额度低于上一档次最高奖励额度的按上一档次最高奖励额度执行。

(三)举报人为定点医药机构内部人员、原内部人员或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提高奖励比例1%。举报欺诈骗保行业不涉及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但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200元的奖励。

各级医保部门按照涉案金额、奖励等级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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