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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55358546/2024-00026 分  类 医疗卫生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4-06-28
标  题 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协议处理典型案例公示(四)
文  号
文  号 有效性
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协议处理典型案例公示(四)

1.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卫生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419.06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419.06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2.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卫生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238.31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1238.31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3.淮安市洪泽区岔河镇中心卫生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岔河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873.93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873.93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4.淮安市洪泽区共和卫生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共和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636.62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636.62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5.淮安市洪泽区万集卫生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万集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79.44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179.44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6.淮安市洪泽区仁和卫生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仁和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992.77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992.77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7.淮安市洪泽区黄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黄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257.19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1257.19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8.淮安市洪泽区朱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朱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425.05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1425.05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9.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卫生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93.35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93.35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10.淮安市洪泽区东双沟镇中心卫生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东双沟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341.16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1341.16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11.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卫生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743.81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2743.81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12.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洪泽区精神病医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洪泽区精神病医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5075.13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5075.13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13.淮安市洪泽区妇幼保健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妇幼保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9421.9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19421.9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14.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33257.72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33257.72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15.洪泽汇景新区医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洪泽汇景新区医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67030.47元。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三十八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费用67030.47元。2.给予违规费用1倍扣款即67030.47元。3.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16.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01357.59元。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三十八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DIP试点医疗机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费用201357.59元。2.给予违规费用1倍扣款即201357.59元。3.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17.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富民门诊部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中医院富民门诊部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81.62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非DIP试点医疗机构)》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281.62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18.淮安市洪泽区洪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洪医第二诊所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洪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洪医第二诊所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7.72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非DIP试点医疗机构)》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27.72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19.淮安市大湖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洪泽大湖诊所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大湖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洪泽大湖诊所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442.74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非DIP试点医疗机构)》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442.74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20.洪泽县高良涧镇震波诊所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洪泽县高良涧镇震波诊所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03.4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非DIP试点医疗机构)》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203.4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21.洪泽县仁济诊所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洪泽县仁济诊所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93.7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非DIP试点医疗机构)》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193.7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22.洪泽区高良涧胡厚仙诊所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洪泽区高良涧胡厚仙诊所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358.84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非DIP试点医疗机构)》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358.84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23.洪泽区高良涧街道陈虹诊所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洪泽区高良涧街道陈虹诊所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11.15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非DIP试点医疗机构)》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111.15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24.洪泽区高良涧徐金峰诊所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洪泽区高良涧徐金峰诊所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52.48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非DIP试点医疗机构)》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152.48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25.洪泽区高良涧高开伟诊所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洪泽区高良涧高开伟诊所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57.4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非DIP试点医疗机构)》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257.4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26.淮安市洪泽区洪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洪医第四诊所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淮安市洪泽区洪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洪医第四诊所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82.13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非DIP试点医疗机构)》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82.13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27.洪泽区高良涧张友兵诊所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洪泽区高良涧张友兵诊所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37.66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非DIP试点医疗机构)》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37.66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28.洪泽区高良涧朱广伟诊所违约案

经查,2023年度医保智能监控数据显示洪泽区高良涧朱广伟诊所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反有关协议问题,涉及违规费用35.36元。

依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和2023年度《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非DIP试点医疗机构)》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或追回违规费用35.36元。2.责令违约人立即整改违约行为,并将整改情况报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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