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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1834/2024-00167 分  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11-29
标  题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公示
文  号
文  号 有效性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公示

《淮安市2024年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洪泽经济开发区清涧污水处理厂出水部分时段运行不正常”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洪泽经济开发区清涧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B标准,且部分时段运行不正常,2022年以来多次出现出水超标情况,2023年一季度因出水超标被生态环境部通报。2023年8月调查发现,该厂事故应急池内积存近9千方的工业污水,已接近满液位。污水处理厂进水经常超标,污水处理厂曾多次向洪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反映进水水质超标问题,但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厂区内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混接,也未设置雨水池,厂区地面上有大量污水溢流后沉积的工业污泥。

二、责任单位

洪泽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保障清涧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符合要求。加强园区废水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沿线污水管网巡查、排查力度,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依法对清涧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加快推进清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进度,确保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事故应急池管理,将事故应急池中积存的约9000立方米废水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保持事故应急池满足应急需要。

(三)对厂区内的雨污管网进行规范设置,建设雨水收集池,做到雨污分流,确保受污染雨水经收集处理合格后外排,同时杜绝污水溢流出现地面污泥积存情况。

(四)举一反三,对全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四、整改目标

全面加强接管企业出水监管,达到接管标准,严格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五、完成情况

目前,清涧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稳定且符合接管要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现阶段已基本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标准;2022年因出水超标行为对其予以行政处罚3次,共计处罚款61万元;2023年对其出水超标行为处罚款16万元,同时对其连续超标行为启动按日计罚,处罚款112万元,已结案。自2023年由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收购清涧污水处理厂后,加强监管,运营逐步走向正轨。2024年联合公安部门查获非法倾倒化工废水案件一起,已刑事立案。2024年1月启动实施的清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已完成。事故应急池处于空置状态,并确保在非应急状态下,事故应急池常态化处于空置、应急状态;规范设置厂区内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纳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环境卫生常态化保持干净、整洁,污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目前现有工业污水处理厂工况稳定、达标排放,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建设,正在进行调试,预计年底前完成投入运行。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向洪泽区政府反映。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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