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1/2024-00026 | 分 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04 |
标 题 | 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致外商投资企业告知书 | ||
文 号 | |||
文 号 | 有效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相关要求,2020年1月1日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依法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经核查,下列外资企业(见附件)存在以下情形:
组织机构: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联合管理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产生方式、议事表决机制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不符的。
企业类型:企业类型中含有“合资”“合作”等字样的。
请上述企业收到告知书后,及时向我局提交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贵企业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咨询办理电话:0517-87203306
咨询办理地址: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微山湖路政务服务大厅二楼E26窗口
附件:《外资企业名单》
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