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172X/2025-00013 | 分 类 | 公共文化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5-06-09 |
标 题 | 关于全区4个地名文化遗产的公示 | ||
文 号 | |||
文 号 | 有效性 |
根据《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 号),经组织镇(街道)申报、相关部门专家评审,拟确定张福河、浔河、草泽河、彭城古井4个地名作为全区地名文化遗产,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洪泽区民政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
联 系 人: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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