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1434172X/2025-00013 分  类 公共文化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5-06-09
标  题 关于全区4个地名文化遗产的公示
文  号
文  号 有效性
关于全区4个地名文化遗产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 号),经组织镇(街道)申报、相关部门专家评审,拟确定张福河、浔河、草泽河、彭城古井4个地名作为全区地名文化遗产,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洪泽区民政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


联 系 人:吴波

联系电话:0517-87222332

电子信箱:331400765@qq.com

联系地址:洪泽区民政局大庆南路57号 邮编:22310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