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1500/2025-00010 | 分 类 |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公开日期 | 2025-06-27 |
标 题 | 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 ||
文 号 | |||
文 号 | 有效性 |
一、项目名称
洪泽区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十四五”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和《淮安市“十四五”精神卫生工作规划》要求,每个县区须设立一所县级精神病防治专科医院。该项目由黄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建。项目拟将原旧宿舍区拆除,新建一栋五层病房楼和一栋二层辅助楼,病房楼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一楼设置门诊、检验室、CT室、脑电图以及消房控制室等,二至五楼设置医护办公室、值班室,治疗室,病员餐厅、活动室和病房等。辅助楼建筑面积约635平方,一楼为职工食堂,二楼为行政、后勤、护理等业务用房。
(二)绩效目标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收入为门诊收入、住院收入。1、门诊收入:项目建成后第一年门诊量为12568人次,按3%增长至第五年的14145人次,之后门诊人次趋于稳定,人均门诊费用第一年58元,按每年3%递增;2、住院收入:项目建成后第一年住院量为1538人次,按8.02%增长至第五年的2093人次,之后住院人次趋于稳定,人均住院费用第一年1698元,按每年3%递增;(第一年数据根据2023年数据推算)2、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及五险一金等,经费按每年2.4%比例增长(第一年费用根据2023年的费用递增2.4%推算),项目建成后第一年预期支出203万元。
三、评价情况
(一)项目特点分析
目前,洪泽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统一由市三院代管,既不方便患者就医,也不方便家属探视和促进病人康复;既增加了患者的就医负担,也增加了区级财政、医保资金压力。建设本项目不仅方便我区精神病患者就医,还能缓解财政、医保支出压力。
(二)评价思路方法
本项目采用项目单位自评的方法,从项目基本情况入手,主要关注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情况,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规范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等,项目评价的原则遵守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从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评价工作情况
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已全部竣工。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规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四)绩效评价结论
经自我评价,2024年度洪泽区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债券资金评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于区财政统筹2800万,其中2000万是债券,800万是区财政资金。截至2024年12月末已使用2000万债券。
五、存在问题
无。
六、有关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