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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172X/2025-00029 分  类 公共文化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5-11-12
标  题 地名公告
文  号
文  号 有效性
地名公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经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高良涧街道部分村(社区)布局优化调整,现公告如下:

1.设立砚临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东一街网格化管理中心。

2.撤销胡庄村村民委员会,设立胡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渤海路168号。

3.撤销砚台村村民委员会,设立砚台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黄海路61号。

4.撤销大管村村民委员会,设立大管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泽润华庭1-2号楼之间。

5.撤销玉河村村民委员会,设立玉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淮宝路20号景虹丽都小区9号楼。

6.撤销渠南村村民委员会,设立渠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大禹路31号湖畔新城6幢。

7.撤销灯塔村村民委员会,设立灯塔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大禹路尾水二期3号楼。

8.撤销双湖村村民委员会,设立双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华盛雅园5号楼。

9.撤销花河村村民委员会,设立花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洪泽湖大道89号。


附件:高良涧街道主城区行政区划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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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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