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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29MB0160038/2025-00089 分  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洪泽区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5-11-04
标  题 《洪泽区2025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  号
文  号 有效性
《洪泽区2025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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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洪泽区2025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我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革耕地占补平衡强化以补定占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35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洪泽区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补充耕地项目,落实年度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同时强化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

(二)工作任务:2025年度,全区计划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99.40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99.40亩。

(三)任务分解:三河镇195.34亩、岔河镇43.02亩、高良涧街道5.89亩、朱坝街道55.15亩。

三、实施进度

各相关镇街应在 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工程施工任务,并同步做好项目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任务。

四、项目实施

(一)尊重群众意愿。项目启动前,必须在项目区公示建设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召开听证会,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明确实施主体。项目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

(三)规范项目管理。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规范、透明、高效。

(四)保证工程质量。工程施工需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土地平整,配套完善沟、渠、路、桥、涵、林等设施,并与周边基础设施有效衔接,满足农业生产的灌溉排水和耕作需求。

五、资金保障与管理

(一)资金来源。项目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二)经费标准。按4万元/亩的标准由镇街包干使用。

(三)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启动后,由镇街申请,预拨付40%作为启动资金。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后,再拨付40%。剩余20%待项目入库并通过部级监管系统形成指标后一次性结清。

(四)资金使用监管。各镇街对项目资金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镇街自筹解决。必须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监督与后期管护

(一)强化过程监管。区财政、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将依据职责,协同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与指导。

(二)压实质量责任。属地镇街负责项目验收后的土壤培肥和地力提升工作,确保新增耕地质量持续改善,达到稳定利用标准。

(三)落实长期管护。属地镇街是新增耕地长期管护的责任主体。要引导和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承包经营者进行持续耕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严格保护。坚决防止出现新增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重新落实占补平衡。

七、其他说明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2025年度洪泽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各镇街如有新增项目申报,参照本方案确定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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