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41690/2021-0000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1-02-28 |
标 题 | 洪泽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文 号 | 洪委〔2021〕22号 | ||
文 号 | 洪委〔2021〕22号 | 有效性 |
2020年,洪泽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获得“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称号,法治政府建设呈现新局面。现将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落实
一是抓“关键少数”。全区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工作部署,确保我区始终与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总基调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的能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促全面履职。制定出台《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计划》《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淮安市洪泽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各级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三是建激励机制。制定出台《洪泽区创新发展容错免责事项事前审核备案办法(试行)》,建立容错纠错免责机制。重点关注改革创新、推进发展领域,鼓励广大干部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履行法定申请、审核、会商等程序后,符合备案办法的事项进行事前备案、事后免责。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级干事创业热情,同时也推动了全区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二、深化简政放权,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质效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出台《进一步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将“不见面”审批工作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推动“电子证照”工作开展,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媒体+政务服务”全覆盖。优化不见面审批事项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指南的要素设置,规范办理流程、办理方式、提交材料,拓宽“网上办”途径和方式,推动网上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形成区、镇(街道)、村(居)线上一体化三级联动体系。落实“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对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条件实行一次性综合告知,确保只跑一个窗口、只提交一次申请、只报送一套材料,即可完成事项办理。
二是不断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加快新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运作,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对标《淮安市2020年度县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加快全区涉审单位、人员和事项等科学合理全进驻。根据《江苏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实施方案》要求,紧盯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汇集进度,加快线下评价采集、线上评价采集、12345评价采集等对接工作。
三是强化环保领域执法监管。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河(湖)长制”“断面长制”,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国考断面水质趋稳向好,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两湖”1879条退捕船只完成规范处置,2215条本地住家船和27条餐饮船签订拆解协议,超额完成省市年度目标任务。新增成片造林1.1万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2%,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自然湿地保护率64.1%。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实现全覆盖。
三、完善决策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和公布规范性文件计划,严格按计划制定文件、履行审查、报备等程序,及时录入备案审查系统,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形成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15件)、废止目录(11件)、修改目录(1件),并及时公布,进一步完善了市场公平竞争体系。
二是严格执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区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司法局负责人列席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议题讨论,确保决策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全年制定重大行政决策1件。
三是加强涉府合同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政府合同审查备案办法》要求,加强政府合同管理,认真落实政府合同审查备案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合同审查情况报告,全年共审核备案各类政府合同30件。
四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区9个镇(街道)和26个政府部门均配备了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各部门重大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提供法律意见。目前全区已有17人获得公职律师证书,参与政府重大政策性文件制定和审查10件。
四、推进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在市场监管领域、文化市场旅游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农业农村领域整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实行综合执法。在各镇(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初步实现镇域“一支队伍管执法”,配备执法人员241名,设执法中队22个。综合协调、统筹使用镇(街道)综合执法局以及市场监管分局、畜牧兽医站等区级派驻执法队伍工作力量,实行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两种模式,有效解决基层“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执法难题。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采用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共集中全覆盖培训两个批次,对800余名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考核复核,并重新发放执法资格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三是有序开展法治专项督察。采取定期督察和专项督察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司法行为法治督察查力度。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围绕依法防控疫情、依法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的问题,开展2次法治专项督察,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司法行为。
五、强化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研究落实人大代表议案18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大会发言和社情民意36条,认真及时回复人大询问和质询。
二是有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合“十百千”法制监督工作要求,汇总各单位执法案件,认真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活动。开展宗教事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下管线管理、气象灾害防御、电力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等8个方面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其中对全区各个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决定》贯彻实施。采用走访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当事人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整改。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01条。主动编制发布政策解读19份,内容涉及医疗保险、住房保障、教育卫生等多方面内容,全面回应了群众关切。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依法按时办结3件。
六、妥善调处矛盾,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规范及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复议流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去年4月,区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汇报,对行政复议工作形势进行了讨论分析,下发通知,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针对性整改。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均按法定期限办结。
二是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加大法律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共引进律师102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涉及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共4件,结案3件,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执业律师和公职律师人数大幅提升,在全市率先完成律师人数万人占比2.3小康指标。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切实有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政府行政应诉能力提升明显。
三是多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研究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实施“一格一室”,构建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裁决、复议诉讼仲裁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疫情期间全区26个区直单位开展条线信访事项分类梳理,形成信访诉求清单和处理程序。落实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实行“一案一律师”,全区信访案件实现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2020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部分领域问题不容忽视,主要是长期积累的一些短板弱项问题,需要加快化解;法治建设品牌的塑造还不够有力,影响力和知名度不高;少数部门抓落实的韧劲不够足,担当意识还需要增强等。下一步,我们将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固强补弱,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