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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1826/2016-00009
分 类
土地,通知
发布机构
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16-09-23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
文 号
洪国土资发〔2016〕59号
文 号
洪国土资发〔2016〕59号
有效性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
各国土分局,各股、室、所、队、中心: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系统公务用餐行为,根据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以及县委要求,自即日起,对全系统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如下:
一、
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得饮酒;
二、与我局有业务往来的中介机构来洪,原则上不再安排工作餐;
三、所有公务接待安排要严格执行局内控建设规定,并做到先审批后安排,未提前履行审批手续的,一律不得报支;
四、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严格执行省市县纪委规定的用餐标准,不得超标。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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