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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41404/2018-00014 分  类 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18-01-01
标  题 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体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文  号
文  号 有效性
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体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事务;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和有关总结材料;负责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及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法制、信访、机要、文书档案、保卫、保密、新闻宣传和社团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负责人:朱凤忠;办公电话:87222392。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机构编制管理和各种年报工作;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考核、评优(先)、奖惩和工人培训、技术等级确定方面的有关工作;指导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与分配制度的改革;管理好系统内教职工的人事档案。负责人:龙辉;办公电话:87230383。
(三)教育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区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拟订全区教师、教干队伍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巩固和提高工作;指导义务教育结构调整;指导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学籍管理;指导教育教学的改革与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青少年科普工作;管理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和社会办学的有关事宜;指导高中会考有关工作和教育系统教师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区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校)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管志荣;办公电话:87230380。
(四)财务审计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学生收费标准;管理区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各项教育资金;负责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指导、监督农村与城市教育税费的征收与使用;统筹管理国家、省、市、区专项拨款、赠援款和有关贷款;负责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指导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协调校园规划、校舍和教职工住宅建设;指导学校后勤改革。负责人:马德凤;办公电话:87230397。
(五)学生资助管理科
参与拟订学生资助有关政策;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免费发放教科书工作;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实施中职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免学费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部分中间环节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审批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宣传国家、省和本级学生资助政策;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配合做好有关资助资金的统计发放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刘兆龙;办公电话:87290010.
(六)督导室
根据上级的教育督导工作要求,制定本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计划或实施意见、细则;对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对区域内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社会办学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或随访督导检查。配合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对普通高中、完全中学、职业高中进行督导;组织或配合上级督导部门对区辖学校的办学等级进行评估;总结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专、兼职督学学习理论,学习业务,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承办本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负责人:王元喜;办公电话:87230393。
(七)招生办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业务规范;组织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考生报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采集、考试及协助录取工作;负责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宣传、考生报名、教材征订发行、公布考试成绩、考生档案管理、颁发课程合格证、毕业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办理毕业证书;组织成人高考学校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考生报名、考试及协助录取工作;组织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组织的其它各类非学历教育考试工作;负责教育招生考试试卷的接送、保管及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本地区教育招生考试的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查处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研究。负责人:苏庆龙;办公电话:87222502。
(八)职社办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和法规,深化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制定和实施全区职业教育规划;负责全区职业中学教育教学管理以及全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负责对全区各类职业技术培训班的管理和职业中等专业课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职业类学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职业类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工作;负责职业类学校的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学校劳动基地建设和对学生劳动技能、安全生产教育;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农科教发展规划,安排和实施农科教项目,并协调农科教有关工作。负责人:尹奇;办公电话:87230396。
(九)安监办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行使监督管理权,制定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工作规程;负责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技能训练;指导学校校舍、活动场所、教学设施、饮食卫生、学生管理、教学行为、校外集体活动安全;负责安全学校创建工作;处理突出事件,救助受伤害学生。负责人:周兴亚;办公电话:87230382。
(十)基建科
负责全区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项目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基建项目工程招议标及资料收集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危房鉴定工作;直接参与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对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统计上报工作;协助教育科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配合监察室做好中小学基建项目资金使用审计工作。负责人:狄永宁;办公电话:87230387。
(十一)装备室
负责全区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规划的制定,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设备、网络技术设备、实验教学仪器等)的“规划、规范、协调、指导、供配、服务、监督”;负责组织研发、推广使用新的装备技术和实验器材,承担教育设施和教学用品的招标集中采购和项目实施等任务;负责学校实验室、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体育室、音乐室、美术室及图书室等器材和图书的配备,指导学校各室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图书室管理人员等队伍的培训;负责上级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的调配和使用;负责做好全区教育技术装备年报工作。负责人:李步展;办公电话:87230395。
(十二)监察室
指导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教育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和处理教育系统副科以下单位的组织及党员违纪案件;对教育系统党员进行党(政)纪教育;受理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监督。负责人:陈拥军;办公电话:87230392。
(十四)电教中心
协助做好全区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规划的制定,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设备、网络技术设备、实验教学仪器等)的“规划、规范、协调、指导、供配、服务、监督”;负责中心机房及网络教室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等。负责人:桂宝军;办公电话:87230395
(十五)教育工会
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工会工作。负责人:田林忠;办公电话:87230391
(十六)幼教科
审核报批幼儿园的设置、调整、更名和撤销;指导幼儿教育等。负责人:刘晓山;办公电话:87285780。
(十七)体卫艺科
 指导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相关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协调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指导、协调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双拥、人武和征兵工作。负责人:周仕堂;办公电话:87299728。
(十八)体育场
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区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战略目标;编制全区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余地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各类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专业和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及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加强训练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化发展规划、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体育彩票发行管理;指导、管理全区体育外事工作,承担省、市和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外事任务,开展国际间和港澳台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负责区级体育事业经费计划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同和监督全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领导区体育总会,负责全区体育社团及项目俱乐部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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