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专题专栏 安全生产在线
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1-09 09:58  作者: 字号:[ ]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今年11月9日是第31个全国消防日,消防日活动的主题是“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为扩大活动影响,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11月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广泛发动全系统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

二、活动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干部带头开展专题宣讲,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全员覆盖。

二是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要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防控理念,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通知》(苏卫办〔2022〕9 号)要求,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十个一”活动(一是签定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二是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一次清理;三是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四是对消防设施 进行一次系统检测和维护保修;五是对电气线路和油烟管道组织一次检测保养和安全检查;六是对消防安全标识进行一次更新维护;七是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八是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九是对消防安全档案进行一次梳理完善;十是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积极推广“1234+N”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大力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11月底12月初,市、区卫健委将对二级以上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三是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要认真学习贯彻《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2020 版)》《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指南》《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网格员、安保人员等重点人群,大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要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四个能力”。要综合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载体,做好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参照《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教学示范片》,开展实战化疏散逃生应急演练。要持续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内容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员积极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网上安全保密知识竞赛。

四是大力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按照“补短板、

强弱项、抓整治、除隐患”总体思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点排查整治 12 个方面问题:1、医院、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不合规、消防设施停用损坏等问题;3、地下车库、仓库、机房等地下空间违规改变使用性质和平面布局、破坏防火分隔、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4、电动自行车管理不规范,违规充电,违规停放堵塞疏散和消防通道,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无灭火装置等风险;5、建筑施工场所未压实消防管理责任,用电动火把关不严,存在装修材料、消防审查未验收等失控漏管等问题;6、内部道路消防车通道未进行标识化管理,车辆占用、堵塞消防救援通道等隐患;7、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小诊所消防安全整治不到位,基本消防设施设备不健全,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隐患;8、老旧建筑、员工宿舍楼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堆放可燃易燃物品、违规设置逃生障碍等风险;9、出租出借场所未纳入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承租方消防安全检查不严、迁就放任等问题;10、建筑内部电气线路老化损坏、乱拉乱接,大型用电设备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等隐患;11、机房未设置配备专用灭火装置,UPS电源质量不过关、性能老化等问题;12、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等风险。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三、活动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宣传月活动,成立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投入保障,科学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定期研究工作,组织约谈提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宣传重点。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总抓手,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主题,突出效果导向,不搞应景造势。在公共场所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利用现代化的手段,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活动的响应度、参与度。

三是强化检查整改。要专题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及时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确保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并于11月30前向委安监科报送工作情况,联系人:岳静娴,电话80921858,邮箱:736493987@qq.com。

附件:关于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通知


淮安市洪泽区卫健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洪卫办〔2022〕125号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洪卫办〔2022〕125号关于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通知.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