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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洪泽区第一批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保障家庭基本情况公示
时间:2021-05-21 09:35  作者: 字号:[ ]

根据《洪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洪政发 〔2012〕74 号)、《关于印发洪泽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 轨实施细则的通知》(洪住建发〔2014〕41 号)、《洪泽县共有 产权住房工作实施方案》(洪政办发〔2014〕93 号)文件规定, 现将 2021 年我区第一批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 14 户、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家庭 7 户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家庭 4 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竭诚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的 内容予以监督,举报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反馈至淮安市洪泽 区城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517-87211695 

淮安市洪泽区城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2021年洪泽区第一批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保障家庭基本情况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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