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范预防接种单位管理,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建设和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备案管理的通知》(苏卫疾控〔2020〕60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对洪泽区高良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4个成人预防接种门诊、洪泽区中医院等13个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进行备案公示。
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洪泽区预防接种门诊公示11.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