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发〔2023〕2号) 、《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淮政发〔2023〕33号) 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经评估机构评估,现将洪泽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联系受理方式: 0517-87299519
淮安市洪泽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