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航道、港口、场站、民用航空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铁路规划。组织编制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参与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重点和大中型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港口岸线、陆域、水域交通运输的统一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运营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交通物流业政策措施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并指导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六)参与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负责相关交通运输规费的稽征管理工作,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组织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建设绿色循环低碳交通体系。
(八)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九)负责全区铁路行业的地方管理工作。组织引导航空产业发展,负责全区民用航空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计划工程科(工程质量监督科)、综合运输科(科技环保科)、财务审计科。
主要负责人:万立明
联系电话:0517-87221077
办公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2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