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本镇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建设,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负责农业农村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城乡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教育体育、文化、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社会事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人民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七)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及监督检查权。
(八)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监管、村级财务指导等工作。
(九)负责推进基层党建、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负责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管理审批服务事项,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 赵华标
联系电话: 0517—87312012
办公地址: 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迎湖路12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春季、秋季、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