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具体指导直属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协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三)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指导全区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
(五)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六)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人事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七)指导全区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工作。组织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八)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和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审核报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设置、调整、更名和撤销。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
(九)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等教育的招生考试。拟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政策。参与拟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规划、指导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指导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教育体育外事工作,承担省、市教育、体育部门交办的外事任务。组织、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的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各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提出区财政预算内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收费、国有资产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和监督全区教育体育设施建设。负责统计全区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
(十五)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六)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制订全区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战略目标。编制全区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十八)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各类优秀运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专业和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及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加强训练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性的体育竞赛活动。
(十九)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二十)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
(二十一)领导区体育总会,负责全区体育社团及项目俱乐部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信访室)、组织人事科(区教师管理中心)、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幼儿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学生资助管理科)、基本建设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体育综合科。
主要负责人:叶顺亮
联系电话:0517-87222392
办公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风路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