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商务发展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区内贸发展规划,推进大流通建设,促进城乡商品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我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商务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五)负责全区货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外贸促进工作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省、市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与便利化。
(六)组织协调我区企业发起或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协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七)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技术贸易、鼓励技术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建立和发展与国(境)外政府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九)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指导规范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
(十)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执行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全区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及赠款,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和服务保障体系。
(十一)研究提出推进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落实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区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三)负责我区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四)协调海关、银行、外汇、税务、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指导有关商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商务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设,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机构设置:
办公室、外向型经济科、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服务外包科)、电子商务与信息化科、安监科、投资促进科、项目服务科。
主要负责人:王会梅
联系电话:0517-87280579
办公地址:淮安市洪泽区行政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