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区民政工作有关行政性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 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 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区相关社会救助办法、标准,统筹社会救助 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 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担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承担村(居) 及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审核报批和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居)及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六)拟订全区婚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区殡葬管理办法、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办法,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具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 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办法、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 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负责慈 善信托的备案、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办法、标准和 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 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全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儿童福利和社工科)、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潘立军
联系方式:0517-87223412
办公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大庆南路5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