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二)承担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承担物业管理行业指导与监管责任。
(四)承担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责任。
(五)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
(六)承担监督指导全区城市园林绿化和路灯亮化工作的责任。
(七)承担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
(八)承担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
(九)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十)承担推进科技进步、绿色建设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建筑减排的责任。
(十一)承担设计行业发展和管理的责任。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房地产开发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园林绿化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科技发展科)、稽查科、市政公共科。
负责人姓名:李 纯
联系电话:0517-87208239
办公地址:洪泽交通大厦2~5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 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