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开展《洪泽区属国有企业公有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征求期间,未收到意见或建议。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