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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洪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9-01-25 08:45  字号:[ ]

淮安市洪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区人民法院院长王亚林所作的《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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