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829MB0160038/2026-00056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洪泽区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6-03-23 |
| 标 题 |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
| 文 号 | 有效性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及省、市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投资行为,严控项目建设风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我区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通知》,现将政策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严格落实上级法规要求,破解项目管理堵点难点,压实各方监管责任,防范项目超概算、建设不规范、资金使用低效等风险,实现项目全过程规范化管控,特制定本通知。
二、总体目标
坚持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基本原则,紧扣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过程性闭环管控要求,统筹项目全流程管理,实现项目立项精准、推进高效、建设规范、资金安全、效益达标,最大化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
三、核心管理框架
本次管理覆盖项目谋划储备、立项审批、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资金决算、绩效评价全部生命周期,明确各环节管控标准,厘清各级各部门权责,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信息互通、全程追溯、闭环整改机制。
四、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一)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履行项目建设首要主体责任,前期主动对接发改、财政、资规等部门开展联合论证;全过程抓好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资料归档、信息报送;严格按批复内容实施项目,配合财政、审计开展绩效评价、竣工决算等各项核查工作。
(二)区级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区发改委:统筹项目储备、年度计划编制、立项审批、全过程督查调度,承担全生命周期管理综合协调职能。
区财政局:全程负责资金统筹、预算与投资评审、资金拨付监管、竣工财务决算审批;项目完工 3 年内牵头开展绩效评估,强化结果运用,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高效使用。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项目用地预审、规划审批与日常监管,严格用地合规性审查,规范用地建设行为。
行业主管部门(住建、水利、交通):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全过程巡查,严管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严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牵头行业竣工验收。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环保监管及专项验收,严守生态环保底线。
区审计局:开展项目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复核,核查资金使用合规性,督促审计问题整改,联动参与绩效评估工作。
(三)园区及镇(街道)
负责本级项目储备谋划、前期筹备、全过程自建项目管理;做好区级项目用地协调、施工保障、矛盾化解,配合完成辖区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五、强化四项组织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全程监管严格执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聚焦立项、资金、质量、变更、验收、绩效等关键环节全流程督查,同步将区属国企投资项目纳入统一监管范围。
二是畅通信息互通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发改委及时推送项目审批信息,建设单位、各监管部门实时互通项目进展、违规问题及处置结果,实现信息互通、问题共治。
三是凝聚联合监管合力由区发改委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综合协调会议,通报项目建设与监管情况,会商解决项目推进难点堵点,构建多部门联动协同监管格局。
四是压实层级责任体系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履行直接监管责任;对履职不到位、管控不力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